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充分发挥广大家庭及家庭成员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以典型力量引领和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进程,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好婆婆”“好儿媳”“和睦家庭”“学习家庭”评选活动。
一、评选时间:
年7月4日——7月14日
二、评选标准
(一)好婆婆
婆媳关系融洽,互敬互爱,且邻里关系和睦。教育、支持家庭成员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尊重科学、尊重知识。以科学理念教育晚辈,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参与、关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好儿媳
婆媳关系融洽,懂得老人心理,体谅老人困难,在情感与生活上体贴关怀公婆,尽其赡养义务。夫妻恩爱,家庭和睦,妯娌、姑嫂间相互尊重,感情融洽。勤俭持家、尊老爱幼、努力学习、科学教子。正确处理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遇事能共同协商,妥善解决。有理想,有追求,积极参与社会活动,群众口碑好。
(三)和睦家庭
家庭成员爱国爱家、遵纪守法,不断进取,积极投身建设改革发展。夫妻在各自岗位上做出较好成绩。家庭成员整体素质好,成员之间平等、民主、和谐,明礼诚信、家庭生活健康向上。夫妻恩爱、家庭稳定、长幼和谐、孝敬长辈、邻里和睦,有良好人际关系。
(四)学习家庭
爱国爱党,遵纪守法。家庭学习氛围浓厚,父母带头学习,家庭成员积极参加单位或乡村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活动;家庭中具有良好的学习条件,有书房、书桌、书柜等必要设施,家庭有藏书册以上,订阅或借阅2种以上报刊或杂志。全家具有良好的读书习惯,家长能结合工作或生活实际制定学习计划。家庭成员具有积极向上的家庭生活情趣,能够自觉倡导健康、文明、节俭、科学的生活方式,以学助人,惠及邻里,扶贫济困,无私奉献。具有良好的家风,家庭成员和睦、平等、民主,家庭成员无陋习、无暴力、无赌博等不良行为和违法乱纪现象。
三、评选方式
1、经过推荐评选,我们选出19名候选人,现予以公布(根据姓名首字母进行排序)。
2、本次活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投票形式采用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