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的通知》要求,南和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自年1月8日24时解除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预警。根据邢办字〔〕60号文件要求和新修订的《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继续实施机动车限行、工业企业生产调控等采暖期空气质量保障强化措施。
限行时间:县城区周一至周五每日7时至21时限行2个车牌尾号,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限行尾号:与北京市保持一致(周一至周五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1月9日起南和的限号是这样↓
限行区域:幸福大街、天和路、宋璟大街、兴和路围合区域(不含上述道路),如果闯禁行,罚一百,不扣分。
权威声音,南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