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和县气象局人工影响天气公告有些事你必

人工影响天气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条例》、河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将根据我县气候特点和防灾减灾的需要,适时开展以抗旱、资源性人工增雨(雪)、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等为目的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作业时间:常年。

2、作业地点及影响范围:固定作业点侯西村东,流动作业点巩庄,影响范围为南和县行政区域。

3、作业设备类型:RYI-型火箭

4、故障弹药及事故处理:在南和县行政区域内发现用于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未爆炸的火箭弹或发生意外事故,请立即报告当地乡镇派出所和南和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联系,)。相关部门将派专家前往处理,任何人不得自行移动、拆卸或摆弄故障弹药,如捡拾故障弹药后自行拆卸、藏匿或转卖,当事人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5、为保证作业区域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请作业区附近群众不要围观作业车。   

特此公告!

南和县气象局

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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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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