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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生存认证工作的
通知
各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按照《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文件》冀社险2号文件<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做好年城乡居保经办管理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城乡居民待遇领取人员实行手机APP人脸识别、自助认证等认证方式。无论身在何处,只要拿起手机,张张口、眨眨眼,即可完成资格认证。现将认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证范围南和县60岁以上已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二、认证时间及方式年认证期为4月1日-5月15日,截至年5月15日仍未通过认证的,将暂停发放相关待遇。
三、认证方式如下:
1、本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到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认证(工作日时间)。2、智能手机安装“老来网”APP自助认证。(可扫描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