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两家药房被立案查处

医院、药房销售药品、医疗器械却不标明价格,患者购买时糊里糊涂、云里雾里。平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告知你:这种行为属于价格违法。平山县三家机构已经因销售的药品、医疗器械未标明价格被立案查处。

疫情防控期间,平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充分发挥投诉举报平台便捷、高效等优势,24小时受理投诉举报,及时处置各类消费纠纷。同时,组织执法人员不断加大对全县医疗机构、药房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质量、价格等各类违法行为。

被立案查处的三家机构分别是:医院、平山县南甸回春大药房、平山县富强大药房,其中医院为群众通过投诉举报平台投诉,其余两家药房的违法行为是平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均存在销售的部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未标明价格的行为。

据平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制科张志方介绍:以上涉事机构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属于《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所列的“不标明价格的”价格违法行为。目前,平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照法律程序,对上述三家机构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及《行政处罚决定书》。

注:稿件配图为资料图片

图文:肖旭云

责编:陈艳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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