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为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决策部署,让我校广大教职工深刻领会法治精神,12月7日下午,南和县“木兰有约”法制宣传团到我校开展法制宣讲活动。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贾振起、副主席胡素琴,县“木兰有约”法制宣讲团三位讲师:县法院高爽、县检察院李文静、县司法局刘晓雪,我校常务副校长杨爱芹参加宣讲活动。
本次宣讲活动的主题是: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财产权利。三名讲师以“讲案例、说法律”的方式,结合女职工的法律需求,围绕女性朋友婚姻家庭中的财产权益等典型案例,把法律知识送到我校广大女职工身边,为我校广大女职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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