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合中小学生的历史读物。全部来自专业正史,绝不戏说。每周二四六,来听经典作品《写给儿童的世界历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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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期故事,请见文末
美国刚独立时,还是一个不怎么受注目的小国家。但是,几乎所有的美国人,都因为自己生为一个美国人,而感到骄傲,他们比其他国家的人,享有更多的自由和平等。在美国不管是农民或工人,都有机会被选为总统,这些权利,世界上许多有国王的国家,连听都没听说过呢!
不过当时在美国,有一种人却没有那么幸运,他们就是曾被欧洲人称作“黑象牙”的黑种人。
还记得有些商人为了赚钱,到非洲大肆捕猎黑人,贩卖到美洲的事吗?美国南方因为种植棉花,需要大量工人,也买进了很多黑奴。黑奴在天未亮的时候,就被赶到田里,一直工作到深夜,才拖着疲惫的身子回来。他们还得自己磨玉米粉,才有晚餐吃,由于人多,石杵少,黑奴们都争先恐后地抢石杵,往往到了三更半夜,还会听到磨粉的声音。
有些黑奴受不了苦,逃了出来,但他很快又会被捉回去,因为在南方,窝藏黑奴是有罪的,而且有些农庄的主人在黑奴身上,烙上代表他们农庄的烙印,不管走到哪儿,烙印永远留在他身上,人们一看到烙印,就会把他送回去。
北方因为使用机器,用不着太多黑奴。他们认为欺压黑奴是不对的,违反了宪法“人人平等”的规定,必须马上废止。
南方反驳说,黑奴不过是他们买来的一项“商品”,和商品谈什么平等?况且,宪法讲的是“民主”,要不要黑奴,应该由南方人自己做主,北方无权过问。
于是,双方大吵起来,彼此互不相让,一直到有一个叫林肯的人当上总统,情况才有所改变。
林肯年轻时,有一次运货到南方。他在市场上,看到一个个的黑奴,身上标着姓名、身高、体重、价钱,惊惶失措地站在拍卖台上。那种情形,就像在拍卖马或骡子似的。林肯感到很难过,不过他知道,在南方贩卖黑奴是合法的,要解救黑奴,除非改变法律。因此,林肯对有关法律的书,总是一遍又一遍地读个不停。后来,他当了律师,最后还被选为美国总统。
南方人一看,总统想解放黑奴,简直着了慌,他们由担心转为愤怒,于是便另外又找个新总统。一个国家有两个总统,自然免不了要大打一场,公元一八六一年,南北双方果然动手开打,这场战争就被称为“南北战争”。
南方人为了防止黑奴反叛,平时都携枪练武,他们很自夸地说,一个人足够对付三个“北方佬”,而且南方选出了一位很了不起的将军,他着实令北方吃了苦头。但北方在林肯的领导下,仍奋战不已,终于在一个叫盖茨堡的小镇,转败为胜。北方因为打了胜仗而兴奋不已,可是,林肯想到躺在战场上的南方士兵,同样是美国人,便觉得难过。他在盖茨堡兴建公墓,安葬阵亡士兵,并发表演说。这篇演说虽然只有短短几分钟,却令在场的人万分感动,一直到现在仍有许多人在读它,如果你有兴趣,也可以找来读一读。
最后,南方终于投降了,黑奴也得到了自由。
华盛顿创立了美国,林肯却使分裂的美国合而为一,他被认为是美国最伟大的总统之一。有一天,林肯在戏院看戏,有个演员向他开了一枪,那可不是一把道具枪,而是真枪实弹,林肯被暗杀了。那个演员似乎不赞成林肯解放黑奴的做法,因此决心除掉他。
南北战争之后,美国一天比一天更强盛,就像一个日渐茁壮的男孩,需要更大的空间,好舒展舒展筋骨。早在拿破仑当法国皇帝时,美国西部有一大片地方,也在他的统治下,美国很想得到这片土地,便派人对拿破仓说:“我们要那块土地,为了补偿法国的损失,特地准备了两份礼物,一份是六千万法郎,一份是英美联合对法作战的协议书,但不知法国喜欢哪一份?”
依照拿破仑的个性,怎么可能咽得下这口气呢?可是,尽管拿破仑千万个不愿意,也非得接受六千万法郎不可,因为,他已经和欧洲各国打得暗无天日,再来一个美国,还真是吃不消呢!
美国又从西班牙、英国手中强买了许多土地,还和南方的邻居,一个刚刚成立不久,称作墨西哥的国家,狠狠地打了一仗,取得了一大片土地。结果,美国变成一个很大的国家,整个北美洲,除了一块叫加拿大的地方外,从大西洋沿岸一直到太平洋沿岸,都属于美国。它的土地加起来,差不多有整个欧洲那么大。
照说,美国人和其他欧洲人,在北美洲都只算是个客人,真正的主人是红色皮肤的印第安人。不过客人却很不客气地做自己想做的事,并且认为,那些长着红色皮肤的家伙真是一群落伍、野蛮的人,因此双方处得极不友善,时常大打出手。
在林肯还没当总统前,他们就曾和印第安人打过仗。当时,他们会把杀印第安人最多的人,当做英雄一般看待。果然没过多久,客人便征服了主人,并且后来竟对主人说:“我分几块地方给你,让我们做个朋友吧!”此后,印第安人便住进所谓的“印第安保留区”里了。
可是,一个在旷野奔驰惯的人,要他住在小房子里,那会比要了他的命还难过。印第安人往后变得越来越少,而且,也不再是从前插着羽毛、骑着无鞍的马、悠游自在的印第安人了。他们变得和大多数人一样,穿起衣服、鞋子。如今如果你想分辨印第安人,恐怕只能由他们的肤色——红色,才能看得出来了。
有了这一大片土地,美国人也变了。刚到美洲时,移民多半聚集在东部,生活虽然艰辛,他们还是觉得应该保持从前在英格兰那样,尽可能地注重穿着、讲究礼节,十足像个绅士、淑女的模样。可是后来越往西走,离开英格兰就越远,他们变得豪放粗矿,穿着粗布衣裤,骑在马背上,手持枪械、弹袋和马鞭,在黄沙里奔驰。据说,五六个人就能赶着几千头牛,走到哪儿,吃到哪儿。这就是美国西部有名的“牛仔”。他们穿的粗布衣裤,就是我们所谓的“牛仔装”。
有些美国人一听说某个地方发现金矿,便蜂拥而至,几千个人的“矿镇”,一夜之间即可形成,赌场、舞厅、酒馆也马上出现在大街上。若是其他地方,又传出发现金矿的传说,大伙儿又立刻拥去。原来的小镇迅速荒芜,就跟当初形成时一样快。
你是不是觉得,这时候的美国人和刚独立时很不一样?
有人说,这才足以代表真正的美国人呢!
注:本文内容来自台湾陈卫平的《写给儿童的世界历史》,音频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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