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面,免费订阅南和新闻
邢台市南和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年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疾病年审
医院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各医院:
根据《邢台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对职工门诊特殊疾病相关规定进行完善的通知》(邢医保发〔〕42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定于年12月1日-15日开展我区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疾病年审医院的受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01
一、年审工作
为方便各参保人员,本次年审采用系统自动年审和手工年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参保人员医院医院的,由业务系统统一进行年审,医院进行年审,即可在明年继续享受门诊特病待遇;异地安置(长期居住)人员持特殊疾病证,在报销本年度医疗费时由经办机构同步进行年审。
02
二、医院工作
对于需要更换医院的参保人员,可在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东厅职工医保医院医保科进行申请。
03
三、请各参保单位收到通知后及时告知本单位参保职工,医院要做好解释和受理工作。
南和区医保局职工医保中心
-、
医院医保科
-
邢台市南和区医疗保障局
年11月26日
点击“阅读原文”进入南和老乡群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