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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的公告
为全面做好疫情期间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工作,切实解决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问题,根据河北省应对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期间公路货运和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办理要求公告如下:
01
受理范围
我区从事医疗防控物资、鲜活农产品、重点生产生活物资、能源物资、邮政快递等各类重点物资运输车辆。
02
受理程序
1.由承运企业自行填写《通行证申领表》,并准确说明申报单位名称、承运企业名称、车辆号牌、司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货物名称、类别、数量、起始地名称、通行路线、通行时间等信息;
2.承运企业填写《承诺书》,确保司乘人员、装卸人员、服务管理人员及运输车辆符合各项疫情防控要求;
3.承运企业携带《通行证申领表》、《承诺书》向行业监管部门(区发改局、区科工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局、区交警队、开发区、各乡镇)提出申请,经严格审核后办理通行证;
4.承运企业司乘人员返程时,要向行业监管部门主动报备,严格落实我区外来人员疫情管控措施。
03
受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进行办理。
04
受理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区交通运输局李达
区交警队何曦
区卫健局霍龙朝
区发改局武治敏
区农业农村局韩微莉
区住建局柴学军
区科工局朱永飞
区市场监管局张杰
开发区崔世凯
和阳镇郑娇娇
贾宋镇杨鑫
郝桥镇胡瑞波
河郭镇刁晓辉
三思镇林松涛
东三召乡刘晓伟
阎里乡聂向灿
史召乡王春朝
附件:1.通行证申领表
2.承诺书(模板)
邢台市南和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交通检疫组
年4月10日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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