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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南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全面启用社保卡发放养老金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企业离退休人员:
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实施社会保障卡发放企业养老保险待遇的通知》(冀人社字号)文件要求,我区企业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自年10月份开始,逐步由原来的银行借记卡发放养老金改为使用社保卡发放,为确保广大离退休人员正常领取待遇,请未使用社保卡领取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在年10月31号前到相应的社保卡合作银行激活您的社保卡金融功能。激活社保卡方法如下:
一、本人持社保卡、身份证,按社保卡面标识的银行,到您方便的银行网点进行激活,激活时需按银行有关规定完善您的基本信息。本人无法到现场办理激活业务的,按照社保卡面标识的银行,拨打相应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二、如离退休人员未申领社保卡,请尽快到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申领业务并激活社保卡银行功能。
各位离退休人员激活社保卡银行账户后无需再到社保中心进行发放变更登记,社保局每月20号提取银行激活信息,20号前激活的人员将在下月启用社保卡发放您的养老金。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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