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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南和一中高中招生简章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市教育局、县教育局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年南和一中招生录取办法:
一、招生计划
人
二、招生办法
1.中考成绩公布后,将依据中考成绩制定一中录取分数线,不上线学生将不能办理重点高中学籍,学校不予录取。
2.按照上级分配比例要求,继续将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指标分配到县域内初中学校。
3.对部分初中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仍不能完成的分配生指标,由县教育局统筹,择优录取符合条件的其它学校合乎条件的学生。
三、优惠政策
1.入学后,在全市联考中,进入特优生行列的,学校发奖学金。
2.对建档立卡及其他家庭困难的学生,经学校研究,可减免学费并享受每年—元的国家贫困生资助金。
3.高校专项计划。南和县已于年被纳入高校专项计划,、年我校已有20多名学生通过该计划被名牌大学降分录取。高校专项计划由以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工程”高校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学校承担,招生规模为5万名,一般降30分—60分录取,部分名校可降至一本线录取。该计划要求考生须具有南和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南和一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对我县城镇户籍成绩优异的学生,学校按照国家政策要求,积极向名牌大学推荐,帮助学生利用名牌高校自主招生,优惠录取到、名校。
四、照顾分值
1.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比赛及国家主办的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前六名或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照顾50分。
2.烈士子女照顾20分。
3.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侨眷高知子女、台湾省籍青年;因公牺牲、一至四级伤残人民军人(警察)的子女;照顾10分。
4.现役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少数民族考生照顾5分。
5.同时具备上述几种照顾条件的,只择其最高的一种,照顾分数不得累加。
跨进南和一中门,圆你理想大学梦!欢迎大家到南和一中就读!
招生联系25
河北省南和县第一中学
年6月20日
来源:南和县第一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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