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和县
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的具体情况,拟面向社会为教育系统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90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笔试、说课、体检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对象、专业、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南和籍(本人、父母或配偶一方具有南和籍户口的)全日制普通类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年应届毕业生不限制户籍;
2、服从组织分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年龄和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专业、人数和岗位条件:
招聘人数为90名(其中:聘用后由教育部门安排40名到民办学校支教),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南和县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凡涉及到年龄、户口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年7月1日。如户籍、证件上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信息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的,以档案记载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非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5、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址:南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考试(中科白癜风医院助力健康中国北京看白癜风专科医院